1. 基数红线:后3年社保≥1.3倍(有职称)或2倍(无职称),个税同步匹配;
特定学历留学生:对于其他不符合《实施细则》中特定本科、硕士学位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最近连续 12 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1.5 倍 。同样以 2025 - 2026 年度数据,1.5 倍社保基数为 17094 元 / 月 。这类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时,需在满足工作单位、工作时长等条件的基础上,确保连续 12 个月社保缴纳基数维持在 17094 元 / 月及以上,且个税缴纳与社保基数合理对应 。比如,通过非传统留学路径获得学位,不满足上述常见学历背景分类的留学生,在上海工作申请落户时,就要遵循这一更为严格的社保基数标准 。
①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扥估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
重复缴纳个税,尤其是上海和外地同时缴纳个税。